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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个性”与“流派” “改革开放”以来,“个性”一词,在中国的这块土地上“苏醒”了。当然,称其为“苏醒”,加入了我个人的浓重色彩——一个经历了兴衰的文明古国,怎会不给予“个性”淋漓尽致的舒展?不会启动“个性”的积极,就不会有社会共性的动力,就不会有唐朝式的繁荣。那么,“个性”为什么会冬眠?我本人才疏学浅,回避探究。但是,“个性”的张扬与肯定,是不容置疑的!扯远了,只想说说京剧“流派”与“个性”。艺术,应该永远代表最前卫的审美;艺术,是一种人文关注,允许“个性”的张扬及存在,是任何一种艺术风格的主色调(个人主张)。京剧“流派”——梅、尚、程、荀……,就是艺术舞台上,被欣赏和承认的艺术风格,一种带着浓郁“个性”色彩的光芒。说到这儿,请原谅我的自以为是。对艺术说长道短,太浅;论艺术与个性,太嫩。马派大师、马连良先生,不仅成就了个人的艺术造诣,且在培养年轻一代的教学方针当中早有体现:强调教成人和孩子一定要有区别,前者可以“圆”一些,后者则要“方正”一些,“棱角”明显一些。到此,我想,不必再有什么解释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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